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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规范机构编制申报办理事项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2-01-0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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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旬阳县编委办公室就机构编制申报事项进行了规范,制定下发了《旬阳县机构编制申报办理工作规程》,该规程就机构编制申报办理原则、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机构编制申报办理原则,规定全县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编委会统一领导,编委办统一承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经县编委办审核提出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单位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报告、领导讲话时,不应含带机构编制事项,如确需要涉及的应事先征求编委办意见。二是明确机构编制申报办理条件,凡申报办理必须是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以及上级编办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县上重大决策以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要求的;机构编制管理中有关机构设置的具体规定等。三是确定机构编制申报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对请示报告应包含的内容、申请事项所依据的法规政策等进行要求。四是明确机构编制申报办理程序,就各单位申请、编委办受理、编委会研究审定、上报市编制部门等各环节进行程序性规定。该规程的出台,使旬阳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