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创先创优创新”的工作理念,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全面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及各类政策法规的宣传渠道。面向全市印发《致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在《安康日报》开办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100题”专栏,制作了两块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展板。同时,依托“安康市机构编制网”,刊登两个《条例》全文、“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00题问答”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常识;整理12万余字政策法规文件,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1000册,引导到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机构编制意识,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办事,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市县乡三级政府机构改革,重点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和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相继开展了市县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配备使用情况、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和职能履行情况以及各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编委办公室体制理顺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探索符合实际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机构编制工作,聘请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严肃处理违纪行为。进一步重申和强调机构编制“五不准”、“三个一”和“用编审批”制度,制定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12310”举报电话受理等工作流程,通报机构编制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有效规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本着“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复”的要求,认真受理和严肃查办了擅自设立机构、擅自配备领导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等机构编制违纪问题,去年以来,共受理“12310”监督举报6件次,市本级自办5件、交办1件,所有信访问题均已妥善处置,对于个别重大问题实行通报制,在全市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加快推进实名管理。在总结市直7个单位实名制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行使用中编办研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为配套的实名制管理机制。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培训会议,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安装使用实名制系统,目前共建立信息系统160余个,录入信息26万余条,市县乡三级数据库实现对接。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季报制度运行良好,全年共完成了158个镇人员调入调出信息的处理,对5620条机构编制信息进行了审核录入,并印发《乡镇实名制运行情况的通报》。
全面规范机构标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标牌管理的通知》(安编发[2011]15号)。将标牌分为条牌、方牌、门牌三种类型,明确了标牌的悬挂范围、方式,标牌制作标准及报备程序,开展标牌自查清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改、检查规范三个阶段,全市共检查清理不符合标牌悬挂要求的机构1021个;销毁标牌1871块,新制标牌1264块,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02次。此项工作受到了中省编办和市编委领导的关注和肯定。
认真开展调研审核。按照中、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消化党政机关超编工作,超编人数逐年同比平均减少28%。积极参与市级公务用车检查清理活动,及时完成2010年度半年基本单位名录库变更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严把机构编制审核关,配合市委组织部考试录用公务员,对优秀村干部和乡镇选调生中招录公务员所涉及的3个县直部门和46个乡镇编制进行审核,对19个单位因为超编或满编而调整招录计划,作出暂停招录的决定,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源头制约作用。
不断提升统计水平。全面完成2010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召开年报统计会议,明确填报任务、要求、时限,严格审查各项基础数据;成立报表审核工作小组,分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逐一审核在编在岗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工作结束后,对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撰写《分析报告》,编印《资料汇编》,发放至市级领导、市编委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用编程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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