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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事登局探索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难题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1-12-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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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撤并后法人注销登记难以正常开展,成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短板。去年11月市编委撤销了市歌舞剧团和市影剧院,将其转制为文化企业。市事登局把做好市歌舞剧团、市影剧院注销登记作为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一次契机,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有力措施,顺利完成了两个单位的注销登记工作,为今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模式。
    及时安排。市编委《关于撤销安康市歌舞剧团、安康市影剧院的通知》下发后,事登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放申请表格,提出填写要求,一次性告知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同时,积极与市公产局沟通衔接,通报情况,将开展已撤销单位清产核资与注销登记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严格程序。由于事业单位撤消后涉及大量经济账目结转和资产处置,为防止注销单位在撤并、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事登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坚持要求成立清算组织、发布三次拟注销公告、聘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开展资产清算审计。针对申报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与市文广局、市歌舞剧团、市影剧院相关领导座谈沟通,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对需要补正的材料进行逐一讲解说明,并当面送达了《注销登记补正材料通知书》。
    认真审查。对所申报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资产清算报告》、拟注销登记公告凭证等相关材料逐一认真审核,重点加大了对注销单位债权债务清理和结算情况的核查力度,对审查中发现的帐外资产、资产剥离、资产损失等问题,责成被注销单位经办人员当面解释缘由,并由其举办单位出具公函,确保审查发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加强管理。市歌舞剧团和市影剧院撤消后,为防止因注销登记未办结造成社会利益损害和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事登局第一时间在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法人证书废止公告》。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约束机制,明确在完成注销登记前,工商部门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质监部门不予办理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不予开立企业账户,用机制督促事业单位主动配合办理注销登记。
    完善手续。加强对撤销单位印章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收缴管理工作,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中实行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印章、证书收缴单》制度,在缴印章及证书的同时,一律开具收缴凭证,并及时在安康日报、安康市人民政府网、安康机构编制网分别刊登注销公告,确保注销登记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