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知识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08-22 17:43
分享:

 

我市建设健康城市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建设健康城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担任责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组织实施。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充实创建办工作力量。同时,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全面抓好各项建设任务。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双创精神,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的工作思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城市健康城市建设开展基线调查和现状分析,加快制定完善我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规划、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对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标准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有行业特点、安康特色、操作性强的具体行动计划、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健全制度,夯实任务,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健康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支撑,继续坚持“民生城建、双创总揽”工作机制和“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持续深化医疗、教育、体育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切实将群众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吸纳民间资本等措施,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营造工作氛围。采取层层动员的方法,号召全市齐心协力,齐抓共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开设专栏、专版、专刊和专题报道,围绕《安康中心城市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安创指字【2015】24号)文件要求,全方位立体式做好健康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坚持舆论宣传、社会宣传、培训教育多管齐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健康城市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坚持市创建办经常性督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视察,以及媒体、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城市建设检查督办。把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和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制定科学考核办法,健全监督奖惩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对健康城市建设项目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和黄牌警告,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措施实现健康城市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