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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照表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3-06-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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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照表

处分

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自 设 机 构

 

1、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

2、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3、擅自加挂机构牌子。

超 编 进 人

 

1、违反规定增加编制;

2、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超 配 领 导

 

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条 条 干 预

 

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越 权 审 批

 

1、超越权限审批机构;

2、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编制;

3、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

“吃 空 饷”

 

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

共 同 违 纪

 

1、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发生;

2、单位有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2、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风职务处分;

2、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

2、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1、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给予记大过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