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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级机构序列名称及有关解释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1-03-0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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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编办发[2011]13号

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市级机构序列名称及有关解释的通知

各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历次机构改革,对一些机构的序列、名称及管理体制要进行变更和调整,由此而衍生了机构派出、代管、合署、部门管理等形式。有些机构序列不明确,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畅,机构简称不统一,对机构正常运行和管理带来不便。为了规范机构序列,理顺工作关系,统一机构简称,正确理解各类机构内涵,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字[2001]10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市级各类机构的序列、简称及有关机构的涵义解释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构序列和简称
    (一)中国共产党安康市委员会机构
    1、工作机构
    (1)中共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
    (2)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简称市委办。
    (3)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简称组织部。
    (4)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简称宣传部。
    (5)中共安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
    (6)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安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安康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
    (7)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安康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政研室(农工办)。
    (8)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编委办。
    2、派出机构
    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机关工委。
    中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简称高新区党工委。
    3、代管机构
    (1)安康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考核办。
    (2)中共安康市委老干部工作局,简称老干局。
    (3)安康市“610”办公室(安康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简称“610”办。
    (4)中共安康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国家保密局),简称保密局。
    (5)安康市接待处,简称接待处。
    4、直属事业单位
    (1)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简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2)中共安康市委党史研究室,简称党研室。
    (3)安康市档案馆(档案局),简称档案局。
    (4)安康日报社,简称报社。
    (二)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
    (1)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简称人大办。
    (2)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简称研究室。
    (3)安康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
    (4)安康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财经工委。
    (5)安康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卫工委(民宗侨外工委)。
    (6)安康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简称人代工委。
    (7)安康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工委。
    (8)安康市人大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简称建环工委。
    (三)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
    1、工作部门

    (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政府办(法制办)。
    (2)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发改委(金融办)。
    (3)安康市教育局,简称教育局。
    (4)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简称科技局。
    (5)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安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国资委)。
    (6)安康市公安局,简称公安局。
    (7)安康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简称监察局。
    (8)安康市民政局,简称民政局。
    (9)安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民宗局。
    (10)安康市司法局,简称司法局。
    (11)安康市审计局,简称审计局。
    (12)安康市财政局,简称财政局。
    (13)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公务员局),简称人社局(公务员局)。
    (14)安康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
    (15)安康市环境保护局,简称环保局。
    (16)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简称规划局。
    (17)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
    (18)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简称交通局。
    (19)安康市水利局,简称水利局。
    (20)安康市农业局,简称农业局。
    (21)安康市林业局,简称林业局。
    (22)安康市扶贫开发局,简称扶贫局。
    (23)安康市商务局,简称商务局。
    (24)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简称文广局。
    (25)安康市卫生局,简称卫生局。
    (26)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药监局。
    (27)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简称计生局。
    (28)安康市旅游局,简称旅游局。
    (29)安康市体育局,简称体育局。
    (30)安康市统计局,简称统计局。
    (31)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
    (32)安康市信访局,简称信访局。
    (33)安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人防办。
    2、派出机构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3、代管机构
    (1)安康市物价局,简称物价局。
    (2)安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老龄办。
    (3)安康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
    (4)安康市公共资产管理局,简称公产局。
    4、部门管理机构
    (1)安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外侨办。
    (2)安康市粮食局,简称粮食局。
    5、直属事业单位
    (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简称职业技术学院。
    (2)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简称方志办。
    (3)安康市移民开发局,简称移民局。
    (4)安康市招商局,简称招商局。
    (5)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
    6、集体经济组织
    安康市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康市委员会机构
    (1)安康市政协办公室,简称政协办。
    (2)安康市政协研究室,简称研究室。
    (3)安康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提案委办。
    (4)安康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经科委办。
    (5)安康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教文卫体委办。
    (6)安康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社法委办。
    (7)安康市政协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民宗委办。
    (8)安康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史委办。
    (五)安康市审判机关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
    (六)安康市法律监督机关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简称检察院。
    (七)安康市人民团体机构
    (1)安康市总工会,简称总工会。
    (2)共青团安康市委,简称团市委。
    (3)安康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
    (4)安康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
    (5)安康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
    (6)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
    (7)安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文联。
    (8)安康市红十字会,简称红十字会。
    (八)安康市部门管理事业单位
    指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类机关和部门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市教育局下属的安康中学,市卫生局下属的安康市中心医院等等,市直目前有二百多个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名称略。
    二、派出、代管等机构的涵义及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派出机构
    指党委、政府依法在一定区域内或组织内设立的,授权实施某些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代表机关。
    (二)代管机构
    代管机构是指受党委、政府或上级领导机关委托、授权其代为管理或领导的机构。被代管机构与代管机构在职责任务上尽管有密切的联系,但被代管机构被代管后,不是代管单位的内部机构,仍独立行使职能。
    (三)部门管理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是指原机构不再作为党委或政府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而是将其列入党委或政府某一职能部门管理的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是由其主管部门管理的,负责某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不是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部门管理机构在机构、编制、计划、经费方面可单独立户。
    (四)合署办公机构
    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因业务相近或联系紧密而合在一起办公的机构,称为合署办公机构。合署组成的机构都有各自独立的名称、印章,并可以单独对外开展工作;机关党务、编制、人事、财务和后勤等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五)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指由一套组织体系承担两种任务,并具有两个名称,对外表现为两种身份的机构。两块牌子机构承担的任务多数有主次之分,往往是以其中的一块牌子为主,同时由于承担某一种职能和职责,需要挂另一块牌子,刻制另一枚印章;其党务、职能、编制、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均在一起。
    (六)内设机构
    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