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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9-01-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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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紫阳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立足“便民、利民、惠民”三大理念,坚持“总量控制、程序审批、一事一议、严格监管、动态调整”五大原则,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岗位设置、薪酬待遇、监督管理等十八条,明确了承接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方法,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的出台,不仅解决了该县在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中因缺乏制度而导致的一系列操作层面的问题,更加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办法》促进了用人观念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也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项重要成果,必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