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康市卫生局 安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办公室《创建无烟机关试点工作方案》
安康市无烟机关标准
一、机构建设
1、有控烟领导小组,并职责明确
2、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并职责明确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
4、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
二、制度建设
1、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2、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3、有控烟日常巡查制度
三、管控落实
1、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厕所、楼道、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2、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3、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4、办公区无烟具
四、督查巡查
1、单位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
五、宣传教育
1、有固定的控烟宣传栏、板(如电子屏幕、展板、宣传栏、标语等)
2、有相关控烟传播材料(如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
3、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如讲座、咨询等)
4、职工烟草知识危害知晓率达95%以上
六、劝阻吸烟
1、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相关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
2、有劝阻工作相关记录及相关制度
七、戒烟服务
开展吸烟率调查,掌握单位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有效干预
八、抵制烟草广告
1、所有活动拒绝烟草商赞助
2、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不提供烟草制品,无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现象。
市编委办《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和健康城市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营造清洁健康文明的机关环境,保护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树立良好机关干部形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控烟知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措施,着力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控烟知识知晓率和在办公场所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自觉性,到2015年底,机关全面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建成无烟单位,有效保护机关干部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免受烟草危害,提高卫生健康水平。
二、具体要求
1、机关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楼梯走廊等为禁止吸烟场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禁烟标识,会议室、办公室不摆放烟灰缸,待人接物不敬烟,并劝阻吸烟。设立专门吸烟区。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禁烟有关规定,参加社会活动、公务活动时,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受烟,自觉戒烟。机关达到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标准。
3、加强控烟知识宣传,每周举办一次学习教育,制作控烟知识宣传挂图和宣传展板,并在安康机构编制网站开辟创建无烟机关专栏。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5年11月中旬)。建立领导小组,建章立制,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制作张贴禁烟标识,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公务人员烟草危害知识和吸烟情况问卷调查。
3、评估阶段(2016年1月)。做好创建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迎接评估验收,命名为无烟机关后,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干部职工一定奖励。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由市编委办公室主任陈伍文为组长,市编委办公室副主任薛同新为副组长,各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编委办公室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政办科承担,具体工作人员为王安智。
2、对创建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宣传学习。设立控烟义务巡查员,由王安智、杨婷担任,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禁烟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
3、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创建成功后享受政策规定的物质奖励;对违反有关禁止吸烟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若能够创建成果,扣除其一定物质奖励。
控烟考核奖惩制度
1、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来访者吸烟要及时劝阻,确保禁止吸烟区域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2、各科室实行包干负责制,各科室确保室内无烟具、无烟头、无吸烟者,禁烟标识和宣传单在醒目位置摆放和张贴。
3、开展“无烟科室”评比活动,未违反控烟规定的科室,给予表彰。
4、对在控烟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身主动戒烟并对同事劝阻吸烟 、积极宣传者,给予表彰。
5、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不得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发现违犯规定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通报批评。
控烟巡查制度
1、控烟监督、巡查工作在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2、巡查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做好控烟知识宣传。
3、巡查员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原则,劝阻吸烟人员,注意工作方法,发现烟头,及时处理。
4、每天开展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情况要及时汇总向控烟领导小组报告。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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