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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编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3-2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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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市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制定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研究、实施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审核市级机关、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内设机构和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领导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办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相关手续。负责县区、镇办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6、研究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以下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7、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9、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发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的绩效评估。
    11、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及省级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2、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标牌的制作、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3、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重点工作
    (1)全面建立市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2)牵头推进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市级有关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职能,制定市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配置方案。完成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
    (3)落实恒口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管理体制,提出恒口镇(恒口试验区、恒口示范区)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设置方案。
    (4)完成香溪洞风景区、旬阳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
    (5)深入推进村财监管体制改革,指导督促镇办财政审计机构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
    2、职能工作
    (1)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考核工作,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2)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保障民生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编制力量;落实控编减编要求,确保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基数内;探索建立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编制动态管理办法。
    (3)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成机构编制年报统计。
    (4)配套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县区编制管理标准化建设。
    (5)完成市直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市级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次申领工作。
    (6)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3、中心工作
    完成市上安排的双创、脱贫攻坚、现代茶园建设、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安康市编委办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内设政办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5个科(局)。
    经费管理方式: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截止2016年12月底,实有人员25人(含工勤2人),人员经费按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执行。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93.95万元,较上年增长7%,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9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3.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8万元),占总支出额90%;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支出总额1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7%,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93.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8万元,较上年增长10%,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较上年增长7%,主要原因是为保证当年工作运转,适度增加办公费等费用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8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未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其他支出,因此这两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2万元,较上年增长6%,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较上年增长9%,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9.74万元,较上年增加9%,原因是工资调整带来的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接待3.6万元,比2016增加0.6万元,主要是鉴于2017年我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任务大幅增加,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需加强工作交流、督办指导和业务学习,加强与省上及其他兄弟地市交流、沟通,必将增加相应支出。结合2016年决算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情况,本着厉行节约、严控总量、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当增加了2017公务接待预算支出0.6万元。2017年培训费预算0.5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2.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7%,主要原因是为保证当年工作运转,适度增加办公费等费用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包括机构编制重点专项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专项工作),编制中文域名注册费5万元,保证机构编制重点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