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英文域名:akbb.ankang.gov.cn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8813号 联系电话:0915-2200005 投稿邮箱:akbbx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