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专题/工作动态/ 正文内容

安康: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作者:刘盼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5-01-24 10:57
分享:

安康地处秦巴山水之间,汉调二黄、紫阳民歌、平利弦子腔、旬阳民歌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出这里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秀的传统文化。近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能职责,优化资源配置,为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编办调研非遗文化事业保护传承工作

完善体系,加力保护。加强对我市非遗文化事业保护传承工作机构编制力量保障,强化市县两级文旅广电部门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工作职责,优化群艺馆、文化馆机构设置,完善非遗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设立专门机构,确保有完备的机构职能体系负担起非遗保护传承责任。近年来我市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项、省级47项、市级209项,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安康市汉调二黄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在市群艺馆正式挂牌成立

统筹资源,强力育才。优化编制资源向文化旅游领域倾斜,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充实文化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创新“十条措施”支持保障紧密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建立一体推进优质文化作品和优秀文化人才直达基层机制,对符合使用条件的满超编文化事业单位,鼓励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引进人才,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 40人、市级186人,非遗项目创新发展后继有人,传承有力。

▲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汉调二黄

落实法规,合力推进。《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和《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已经省市人大审查批准发布公告,分别于2024年6月1日和2025年3月 1日起施行。两部《条例》从组织领导、部门责任、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安康传承保护汉调二黄、陕南民歌提供了法律依据。市委编办主动担当落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市级设置“陕南民歌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汉调二黄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市级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研究保护和传承发展,统筹指导全市,汇聚专业人才,壮大活动阵地,不断扩大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