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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作者:刘臻 毛玮来源:汉滨区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12-1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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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滨区委编办综合运用“1+1”工作模式,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宣传培训+研学细悟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网络、进课堂等活动,督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积极通过汉滨融媒、安康日报等公众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介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及相关工作。每周五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研学讲堂”,通过主要领导领学、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推动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编印下发《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汇编》,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

“日常监管+专项督查”强化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系统功能,将全区各级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完善《汉滨区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全面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镇(街道)机构设置自查自纠、全区各级各部门加挂牌子清理、涉改单位机构改革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查出的问题印发通报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效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意识、规范化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部门联动+执纪问责”强化纪律红线。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突出政治监督、审计监督等作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做到有禁必止、违法必究,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