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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夯实“五重保障”提升镇(街)综合执法质效

作者:师昌艳来源:紫阳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11-0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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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难题,紫阳县聚焦关键抓重点、攻坚难点梳堵点,多举措构建权责清晰、队伍精简、机制健全、协同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基层执法体系,以体制机制优势助力基层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组建一个机构,夯实组织保障。聚焦“ 一支队伍管执法”,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镇办机构改革进行整体谋划,整合乡镇(街道)现有站办所执法职能,调整优化镇综合执法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组建17支镇综合执法队,统一机构建制,统筹核定编制,将依法赋予(委托)乡镇(街道)的执法权及其法定执法权,统一交由镇综合执法队承担。

编制一张清单,夯实法治保障。围绕“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参照省市《镇(街)权利清单指导目录》,将部门下放至乡镇的执法权纳入镇级权责清单范畴,按照“一镇一清单”,依法编制发布《紫阳县镇级权责清单目录(2024年版)》,逐镇确定镇级权责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职责在清单中明确,为基层依法规范履职夯实“法治”基础,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路径”指引。

锻造一支队伍,夯实人员保障。结合机构改革,选优配强镇综合执法队伍。针对各镇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资质不全等问题,建立“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执法部门专门培训+镇本级自行培训”三级培训体系,多形式开展综合执法理论和实操培训,全力提高镇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今年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综合培训3场次、执法部门实操性跟踪指导培训1次、镇级本级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400余人次。

健全一套机制,夯实制度保障。制定《紫阳县县镇综合执法联络员制度(试行)》,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名执法联络员,推行县镇综合执法“双联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执法联络员会议,协调处理本行业领域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通报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县镇两级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告知制度》《县镇两级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协助镇政府执法工作规定》《行政执法案件通报制度》,形成“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制定一份指南,夯实运行保障。制定《紫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南》,细化各类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具体要求、适用管辖等内容,以“流程图”形式规范执法标准,为镇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实操性指南;制定《紫阳县常用行政执法文书模板》,从文字书写、格式排版、记录内容等方面,统一规范各类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为规范执法打造可复制的文书样板;汇编《紫阳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取典型行政执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为镇综合执法提供宝贵的“实战教材”。今年来,各镇综合执法队共办案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