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以“五个坚持”为抓手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任务,为建成和美岚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一是集中统一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县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机构改革方案》《领导职数规范设置方案》等重要文稿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二是高位推进落实。县委书记牵头对接政策口径;组织部部长先后10余次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县委编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指导权责清单编制,推动业务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坚持刚性约束。强化与县委办等部门衔接配合,机构改革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督查、审计、任前谈话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构建网格化督查工作格局,凝聚了推进机构改革的强大合力。
坚持对标对表,落实改革任务。一是涉改部门调整到位。印发县委社会工作部“三定”规定,领导班子任命到位、工作人员遴选配备,机构正常运行;明确县委宣传部等9部门划转的职能职责,重点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印发。保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6支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的行政职能回归主管局机关,所属人员随同转隶。二是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到位。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超过80%,有效减轻基层负担。三是镇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各镇“三定”规定正式印发,人员同步转隶;县级派驻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人员纳入镇统一考核,管理经费拨付到镇;推行编制身份不变,人员按岗管理,推动编制资源进一步优化。
坚持精准精细,调整权责清单。一是基础坚实。历时8个月,经30个部门反复比对、修订,县人大法工委等4部门联合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3版)》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发布。二是动态更新。结合职能职责调整变化,指导县委办等部门对13项权责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三是镇级完善。对权责清单逐一比对法律依据,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发布《镇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三上三下”编制完成各镇权责清单。
坚持高质高效,做优编制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以计算机、涉密人员、教育为重点制定落实保密制度,有效防范和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坚持编制审核前置。落实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使用核准制度,实时更新实名制系统,精准提供数据信息确保公开招录等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优化编制推动发展。聚焦发展改革、工业商贸、高质量管控、审计监管等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和加强人员编制,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严从实,执行制度规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论述,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持续增强。二是规范领导职数。按规定要求设置党政群机关部门领导职数,分年度精准制定消超台账,消超任务在2026年底前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程序要求。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编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动议、申报等工作流程,规范设置各单位内设股室,积极推进新机构设立事项,确保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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