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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三项措施促执法赋权规范运行

作者:周孟飞来源:石泉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09-1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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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委编办在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工作中,围绕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工作目标,采取“建强队伍、明晰权责、健全机制”等措施,促进镇综合执法规范运行。

建强队伍,夯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各镇现有站办所执法资源力量,内部调剂编制组建11个镇级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考虑学历、年龄等条件,从各镇现有在编人员中,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优中选强配齐工作人员,确保每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执法人员平均不少于5人。以打造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的执法队伍为目标,常态化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及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颁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努力打造专业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镇综合执法队伍。

明晰权责,做实“一张清单束执法”。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基础性制度作用,严格执行“清单之内必履职、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依据《安康市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和《镇综合执法赋权目录》,将乡镇法定权限、省市县赋予、委托下放权限等整合,采取“一镇一清单”的形式,加快制定形成“193项镇法定职权+综合执法差异化承接事项”的镇权责清单。通过厘清权责边界,细化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着力构建主体明确、事项集中、权责清晰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健全机制,用实“一套制度督执法”。以构建监督体系为关键点,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加强对各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案卷评查、投诉举报等工作的指导,不断推动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再提升、执法办案更规范。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通报结果及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全面落实县级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基层一线驻点指导工作制度,通过帮带化指导,强化对镇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纠偏正向,指导、监督、支持镇政府对承接的行政执法权无缝衔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级专业执法队之间的信息通报、执法协作、业务指导、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上下协调、规范有序的执法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