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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创新机制强化驻镇机构管理

作者:江婷来源:石泉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07-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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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镇机构改革工作,强化县直部门派驻镇机构管理,石泉县以理顺县直部门派驻镇机构管理体制为抓手,推行“县上人、镇上用”的驻镇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形成条块工作合力,构建简约、协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明确“统”的体制。出台《关于优化驻镇机构双重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派驻机构实行派出部门和派驻镇党委“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接受派出部门管理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镇的统筹管理。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范围,实行派驻管理的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前提下,根据镇工作需要,服从镇指挥和调度,自觉主动参与所在镇的日常工作、临时工作和重点工作。

创新“管”的方式。赋予镇对派出机构人员日常管理、职级晋升的管理权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的征求同意权。规范人事管理,派出机构负责人在任免、岗位变动或职务调整时,派出部门党组织应征求镇党委意见,并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明确经费保障,派出机构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考核性奖励,统一切块拨付到镇,由所在镇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使用发放,切实提高驻地镇对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权。同时,派出机构在编人员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禁违规从派出机构抽借调人员,确保派驻在镇人员相对稳定。

细化“考”的办法。健全完善派出机构履职评价考核机制,落实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关键,推进镇和县级派出部门“双重考核”模式。单位考核方面,明确派出机构考核分业务工作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两部分,业务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工作考核由镇负责。个人考核由驻地镇统一组织实施,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综合确定格次,有效激发派出机构及工作人员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活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