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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委编办:严把“三关”有序推进“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作者:魏国清来源:紫阳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07-1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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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如期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紫阳县委编办精心组织谋划,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稳妥有序推进全县涉改部门及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提前谋划,严把调研关。机构改革工作启动后,县委编办组成调研组,对涉改部门和乡镇机构职能体系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对本轮改革拟作调整的职责进行逐项梳理,建立涉改单位调整事项台账。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沿革台账相关数据,在不突破机构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提前对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布局和优化调整进行谋划,为“三定”规定制定夯实工作基础。

明确流程,严把程序关。召开县委编委会和“三定”专题培训会、涉改部门碰头会,启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就“三定”制定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注意事项、文字表述、规范格式、时间安排等进行明确。制定印发《“三定”规定(参考模板)》,一对一、点对点指导督促相关涉改单位完成“三定”草案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为做好“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提供强有力指导服务。

严格标准,严把审核关。组建改革专班,采取“部门拟订、多轮沟通、编办审核”的方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八个是否”标准进行审核。对各镇及涉改部门党委(党组)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纵向对照参考省、市对应部门“三定”规定,横向比对部门之间职责划转事项,逐条逐项、逐字逐句审核,从机构设置、权责内容、职责边界等多维度进行把关,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三定”规定制定合法合规、权责边界清晰,内容科学严谨。目前,全县17个镇及县委社会工作部“三定”规定、16个涉改部门的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已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