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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委编办:四举措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作者:王博来源:平利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4-04-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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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委编办采取四项硬举措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学习宣传拓广度。关键少数引领学。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学促学作用。送教上门带动学。对凡是涉改单位和有机构编制事项变动单位、纳入审计巡察单位、有机构编制诉求单位进行送教上门,扩大宣传覆盖面。集中培训辅导学。推动将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列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党务干部培训班、县委巡察工作培训会教学的重要内容。

创新载体延深度。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选编》《机构编制工作常识读本》分送至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在县委编办微信公众号开设“机构编制微课堂”,每周三定期推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目前已推送56期;开展编办干部“三上讲堂”活动,即:领导班子成员上全市机构编制讲堂、股室负责人上全县培训课堂、其他干部上支部小讲堂。通过脉络清晰的汇编、理论案例相结合的微课堂、深入浅出的授课,促进学深、悟透、善用。

规范管理提精度。及时修订县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先后制定出台机构编制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机构编制工作导引、公务员调任和事业干部流动办法等制度,为规范管理夯实制度基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工作标准,实行业务人员、分管领导、编办室务会三级审核制,坚持用编审批制度,切实加强部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监督检查加力度。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党委督查、专项巡查、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目标责任考核、新提拔科级干部谈话内容。通过市级专项督、县级抽查督、年度报告全面督,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审(巡)前共商、审(巡)中协作、审(巡)后运用”的协作机制,派员参加巡察,及时纠正查处巡察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让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