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协同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县域医疗卫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三个共同体”建设,市委编办以2024年1号文件出台《安康市机构编制支持保障“三个共同体”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立足职能职责,用足用活政策,创新服务发展,从强化领导、优化体制、创新机制、夯实基层等方面,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
《措施》适用于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及公共文化服务等单位,在相关试点县先行实施。推动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由院长、校长负责制向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转变。鼓励教共体内部优化教育布局,赋予教共体核心校、医共体总院内设机构统筹设置权,保持人员编制相对稳定。
《措施》指出,坚持“严把进口关、放开内循环”,共同体内部人员流动由核心校、总院自主决定、实时报备,将用编审批改为实名备案,推动教师和医护人员由“单位人”变为“系统人”。鼓励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明确编内工勤人员通过转岗、只出不进、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腾出事业编制保障“三个共同体”引进人才用编需求。
《措施》要求,巩固提升乡镇社会治理改革试点成果,做好“县管校聘”、“县招镇用”、“镇管村用”工作,促进教师和医务人员在县镇、单位之间统筹使用、合理流动。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支持建立基层事业编制“机动池”,随农村移民搬迁、人口流动聚集调整服务管理力量,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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