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章专门新增一个条款,对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而严明的规定。《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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