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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委编办:“三强化三提高”推动机构 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谢纯洁来源:镇坪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3-10-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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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镇坪县委编办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室务会、全体干部会和“周四政治理论学习日”原文学习《指导意见》,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相结合,领会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及时转发《指导意见》至各部门,明确各部门党组(党委)是本部门开展预防教育的责任主体,抓住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上做表率。同时协调宣传、组织、党校等部门把相关内容纳入“自然国心大讲堂”和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及“普法宣传日”活动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的宣传和释义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工作合力。健全机构编制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委督查、专项巡察、目标责任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明确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录(聘)用人员、设置岗位、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意识。坚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预防教育相结合,抓早抓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案明规、以案释纪。截至目前,已对30家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对2家县级机关、16家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