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破解中心城区物业管理难题,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基础保障作用,推动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与管理事权“属地管理、重心下移”。
深入调研摸底。认真学习中省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及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梳理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人员编制现状,深入市、区住建部门、部分街道和社区实地调研了解中心城区社区分布、物业基础、实际运行、事权承接等情况,为厘清职责边界、推动事权下沉、测算工作力量提供第一手资料。
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和强化汉滨区承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职能职责,通过反复研究论证,按照权限、程序和“撤一建一”原则,批复设立汉滨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为区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划转相应编制和人员,全面承接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同步调整优化相关机构,强化住房安全监管、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服务保障工作。
督导下沉落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镇办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要求,督导各方建立“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市区签订的《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事权下划交接书》。目前,中心城区372个“三无”小区、127个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权已全部下划到位,各方责任主体精准、高效、联动履职机制逐步建立。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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