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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委编办:“133”工作法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作者:王博来源:平利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3-08-1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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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委编办推行“一查三审三比”的“133”工作法,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30个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审核已经完成,18个部门已经完成编码并录入。

明确主体责任抓实内部自查县委编办制发了《权责清单编制指南》,明确以县级部门权责事项(2016年版)为底本,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三定”规定调整变化情况,由各部门自查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经过内部合法合规审查、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后方可上报,切实夯实部门主体责任。

强化部门联动,严格三方审核。县委编委会议及时研究并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职责,明确由县委编办负责把好职能职责调整审核关;由县人大法工委、县司法局对权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把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关。各部门依据三方审核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后上报动态调整后最终权责清单。

坚持三个比对,确保三个清晰。县委编办牵头成立3个审核专班,一对一指导,全过程跟踪,坚持三个对比,即:将梳理情况与2016年权责清单目录对比、与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比、与市级对应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对比,做到梳理后的事项、法律依据、调整变化情况三个清晰,确保清单事项完整、准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