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监督检查/工作动态/ 正文内容

石泉县委编办: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机制

作者:周启慧来源:石泉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3-03-10 17:55
分享:

近日,石泉县委编委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事前充分协商、事中协作配合、事后结果共享”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编办、巡察办和县财政局等九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通报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各类问题,分析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研究需共同商议的机构编制事宜。

建立法规宣传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学习测试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性作用,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核定及发放、财政预决算管理等信息系统之间的有效衔接。编印《石泉县机构编制工作概况》送县委编委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可控地将机构编制数据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共享。

建立督导整改机制。对发现并认定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县委编办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将整改结果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相挂钩,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并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追责处理。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县委编办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或线索,主动移送县委编办予以认定并反馈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