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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委编办:“四个坚持”推进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方兰敏来源:汉阴县委编办发布日期:2023-05-0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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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市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汉阴县委编办坚守“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坚持高位推动、问题导向、严实标准、严明纪律等四项举措,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县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班,负责改革试点协调推进。制定《汉阴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及部门分工》《关于认真做好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县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推进会议,明确改革任务、阶段步骤、部门职责和相关要求,为顺利实施创新改革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聚焦如何解决镇级职能不够优化协同高效、镇干部管理活力不足等问题,坚持“部门出政策、乡镇抓推进”的改革思路,探索研究驻镇站所“县上人、镇上用”人事管理改革和财政切块保障改革,梳理向镇级赋权或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出台“编制身份不变、人员按岗管理办法”和“乡镇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选、任、用、管”办法,制定“工资走身份、奖补按业绩”的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着力构建高效顺畅的乡镇管理体制。

   坚持严实标准,稳妥有序组织实施。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绳,在规定的限额内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严把“机构设置关”“职责职能关”“人员编制关”“领导职数关”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坚持严明纪律,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加大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工作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支持、参与、拥护改革,正确对待职务变动、岗位调整和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统一,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