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专题/工作动态/ 正文内容

市委编办调研督导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刘伟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3-04-26 10:54
分享:

4月15日至4月24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柯昌斌,市委编委督查室主任、市委编办副主任薛同新先后赴平利县、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调研督导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试点县(市、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全市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推进会召开后,各试点县(市、区)、试点镇围绕创新改革试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蹄急步稳推进落实。为加强改革试点全过程督导指导、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柯昌斌、薛同新分别深入平利县老县镇、城关镇、长安镇,汉滨区大河镇,旬阳市赵湾镇、白柳镇,汉阴县城关镇、涧池镇等试点镇,实地了解各试点镇改革进展情况,座谈听取干群意见建议,回应改革诉求。

调研组指出,一要正确认识改革。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中省有要求,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探索;基层有所需,重点破解乡镇在构建简约、高效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的权责匹配难、资源下沉难、条块管理难、县镇协同难、活力激发难等难题和问题;群众有期盼,通过乡镇社会治理创新,优化乡镇便民服务机制,拓展乡镇政务服务功能,提升乡镇精准高效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更好回应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要稳妥推进改革。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定位要准、导向要明,坚持系统思维,在涉及岗位竞聘、绩效差异发放、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等方面,要注意方式方法,谋定而后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宣传解读政策,评估预判风险。三要成效检验改革。要通过“三个有利于”检验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成效。一是试点改革是否有利于落实中省改革精神,二是试点改革是否有利于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和提高工作积极性,三是试点改革的成效是否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