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中,坚持五个“对照”,确保法定实施的权责事项不漏、不缺、不重,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调整。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解释情况,对权责清单的相关行政权力进行比对梳理,列明权责事项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等内容,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准确性。
对照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求调整。严格对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权力事项的文件,坚持上级政府取消的坚决取消,对应承接做到不推诿,确保责权事项全面、准确、完整以及权责清单运行的规范性。
对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调整。严格对照2019年机构改革印发的“三定”规定,对权责清单需要调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列出清单新增事项及划转事项去向,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县委编办审定,确保机构改革职责调整落实落细。
对照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调整。严格对照执法机构设置和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实施主体,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各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对照《宁陕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调整权责清单,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四级四同”,即国家、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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