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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为推动林长制工作“注能”

作者:王卓来源:发布日期:2022-12-0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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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河湖长制”后,在国家层面推行的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市委编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把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林长制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政治站位。

深化森林保护领域改革。优化调整市县两级防火机构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一步强化了对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持续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分布在相关部门的有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应急管理执法职能统一交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和行使,组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全面提升了应急执法处置能力;强化镇办应急执法属地管理,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承担应急执法中行政检查及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建立与县级应急执法相协调的配合机制,使市、县、镇三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能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立足基层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以开展全省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为契机,在汉滨、旬阳、汉阴、平利4个试点县(市、区)积极探索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夯实涉农涉林涉水等民生事务管理、服务和执法职责。全面加强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设立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和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逐步调整部分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编制事项,优化了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编制,为守护安康“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提供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