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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召开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座谈会

作者:刘伟来源:发布日期:2022-08-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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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编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积极稳妥推动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8月3日,市委编办召开全市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座谈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柯昌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编办改革专班、试点县(市、区)组织部长、编办主任及9个试点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编办主任座谈会议精神、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省委编办批复我市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方案指导意见精神;解读了我市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8个配套文件草案有关内容,通报了改革前期准备情况,听取了汉滨、旬阳、汉阴、平利4个县(市、区)试点进展情况汇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试点县(市、区)组织部长及9个试点镇党委书记围绕乡镇基层治理创新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推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会议还就下一阶段试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深化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是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基层基础的重要支撑,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关键之举。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与改革部署同心。深刻认识抓好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将改革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锤炼创新能力的“练兵场”,以担当作为的勇气和魄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智慧推动改革试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握改革重点,目标上与基层治理同向。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县(市、区)、镇要认真研学领会改革精神实质,在改革试点推动中,结合县情、镇情、干情等因素,重点围绕县镇咋管?职责咋赋?机构咋设?干部咋管?四个重点积极探索,从而达到乡镇“有职、有责、有权、有利”的乡镇社会治理创新目标,增强乡镇发展活力。要加强组织领导,行动上与省市要求同步。要围绕试点时间节点,按照“省级指导、市级主导、县区主责、乡镇主推”的总体构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倒排工期,市级改革专班要密切跟踪指导试点改革,及时回应和解决试点中的困难问题,注重总结和宣传改革经验;试点县(市、区)要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改革试点,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实现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试点镇要做好前期动员和摸底,充分评估风险。要稳妥处理好“改”与“稳”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及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改革大局稳定,确保试点改革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