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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深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作者:周双来源:发布日期:2022-07-0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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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学习宣传,提升政治站位。县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将《规则》列入县委编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县委编委会、县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将《规则》转发至各镇各部门,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手册》,确保党政领导学习全覆盖。在全县巡察工作培训会上就《规则》进行专题辅导,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辟普法学习专栏,系统宣传解读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常识,营造“学规则、用规则、守规则”浓厚氛围。

聚焦自查自纠,确保纠查到位。为确保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不逾规,县委编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截止5月20日,全县51个部门、11个镇均开展了自查自纠并上报了报告,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结合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县委编办采取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不低于该县单位总数30%比例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均未发现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聚焦监督检查,持续严肃纪律。着力构建纪检、组织、编制、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合力;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监督范围,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实施机构编制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机构编制问题事前预防、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完善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在《规则》自查自纠工作结束之后,监督检查中仍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启动问责调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