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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 违法行为问责和处理规则(试行)》

作者:肖义军来源:发布日期:2022-05-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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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委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以来,安康市委编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学习宣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权威性。

市委带头——掀起学习热潮。5月1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规则》。一段时间内,各县(市、区)委、编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纷纷开展集中学习宣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广泛宣传,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明白卡》,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规则》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内容实质、纪律要求,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制化学习宣传氛围。

负面清单——全面自查自纠。《规则》列举的七种违规违纪违法情形,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面清单”,其行为实行终身问责制。市委编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结合2021年全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项督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对照《规则》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从严从快、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实查实纠。

严肃纪律——强化贯彻执行。着力构建纪检、组织、编制、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机制,我市已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监督范围,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九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市委编委明确,在《规则》自查自纠工作结束之后,监督检查中仍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则》要求启动问责调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