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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委编办探索建立干部绩效评定新机制

作者:田征来源:发布日期:2022-04-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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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干部管理、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不断提高机关效能,镇坪县委编办出台绩效评定办法,以办法助力体系健全,以督考成就作风先进。

强化组织保障,优化考核机制

成立以县委编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正科级督查专员为副组长,班子其他科级领导为成员的绩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绩为本、分级管理、公开公正、激励约束”原则,将年度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人,将分管领导与业务干部的业绩挂钩。评定结果定期公开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执行,增强绩效评定工作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公正性。

压实责任担当,推动“双提升”

 结合《陕西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镇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制度,从开展“七项活动”、落实杜绝“七种现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中心工作情况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计分,实行负面清单扣分制。通过严格评定事项、规范评定程序、细化评定指标、聚焦负面清单、提高评定质效,实现绩效考核精准到位,力争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编办机关干部作风、能力“双提升”。

严格评定程序,突出结果运用

按照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年终总评,领导考核评鉴、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民主评议等方式,实行“月初交单、月中跟单、月底清单、三色督办”的方法,在公开公正公平基础上提高考核监督力、透明度,实现奖惩分明。个人绩效评定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个人年度绩效评定结果直接与年度绩效奖励和评先评优、培训学习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等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从平时评定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中产生。个人得分在一般等次以下的,当年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不得作为后备或重用干部推荐人选。

通过以考促管,争先创优,强化绩效评定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提升能力水平,持续转变作风,促进工作落实,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