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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委编办奋楫笃行 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水平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2-04-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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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紫阳县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为根本遵循,坚持法治思维,在学习宣传、制度机制、执纪监督上再“出实招”,转理念、强机制、抓落实,切实树牢法治意识,立稳法治标准、捍卫法治权威,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用学习宣传树牢“法治意识”,厚植机构编制“法治文化”

注重高层次推动。把《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编委会议重点学习内容。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十次集中学习会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研讨,县委编委会第二次会议对三个《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坚持全方位学习。把《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党校送教专题、科级领导和组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机构编制干部职工必学、必考、必知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大讲堂”“编办主任讲《条例》”主题活动2期,编办干部送课送教上门10余次,组织编办积极参加《条例》知识线上测试和知识竞赛,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贯彻践行见效。强化多渠道宣传。利用“紫阳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牌推送《条例》及其释义,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业务干部发放《条例》读本。2021年,在“紫阳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释义专栏,在人员集中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条例》微动漫,推送《一图读懂》系列法规3期、《机构编制常识》1004期、《条例》释义14期,发放《条例》宣传册800余册,学《条例》遵《条例》的良好氛围日益形成。

用制度机制立稳“法治标准”,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石”

 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中共紫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印发《中共紫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编委和编办的主要职责、工作机制、会议制度、权限程序等方面明确规定,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提供了基本遵循。建立工作指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工作的通知》,以时间和批准机关为脉络,对2012年以来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批复文件等进行条目化梳理,编印《机构改革文件汇编》《“三定”文件汇编》及《机构编制文件汇编》,为机构编制事项研究决策和监督管理提供了基础依据和工作指南。细化工作流程。编印《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图》《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流程图》《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流程图》《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流程图》《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流程图》,规范流程、优化服务,使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审批更加系统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更加精细高效。2021年,调整审批机构编制事项37项,均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获得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报表彰。

用监督利器捍卫“法治权威”,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水平”

认真抓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形成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管理。把编制纪律挺在前面。将法治要求融入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制定印发《机构编制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完善《用编审批表》《控编通知单》,严把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核关,做到无党委(党组)动议不受理、政策和事实依据不充分不审批、无编制计划不进人,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和刚性约束。把编制“家底”列在账上。建立机构编制事项执行台账、日常管理台账、问题监测台账,动态更新编制及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及时呈送县委编委领导,反馈组织人社部门,为选人用人落实“编制前置”程序提供“精准参数”。2021年,按照管理规定权限和程序,全县招录、遴选352人,配备科级领导445名,无违规违纪情形发生。把监督检查抓在手中。强化与纪检、巡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高质效完成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比对全县377个单位重要指标53项,完善实名制系统数据2500余条;对住建、农业农村系统下属11个事业单位进行履职评估;开展“在编不在岗”核查工作,对39名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全县19个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巡察,及时纠正查处了相关部门职责承接不到位、标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