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随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晶华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柯昌斌的共同揭牌,安康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挂牌组建,标志着我市市、县两级11支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部组建到位,崭新亮相,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破解应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意义。按照中省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市委编办立足职能实际,结合政策要求,把握改革动向,积极向上争取,通过“三个到位”为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确保改革任务高质量推进。
职能整合到位。将法律法规赋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整合在同级应急执法机构,市县两级负责法律法规赋予本级行使的应急执法职责,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和受委托应急执法工作。市、县、镇三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能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机构组建到位。按照政策要求,考虑到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特殊性和实施分级分类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在机构设置上,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作为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人、财、物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市级设立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县(市、区)设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编制保障到位。本次应急管理综合改革后,市、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得到有力保障,全市组建县级执法支队1个,科级执法大队10个;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54名调整增加到91名,净增37名,增幅59%。基层应急执法力量得到有力保障,为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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