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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四举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核查 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作者:周磊、潘芳来源:发布日期:2021-12-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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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按照中省推进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要求,市、县(市、区)两级编办同步,通过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全程公开核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集中对市、县(市、区)8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不断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履职提质增效。

建立一个清单,细化核查内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梳理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和登记事项,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开办宗旨、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开办资金、运行管理等情况细化成25项具体工作内容,建立随机核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内容,依法开展核查。

构建两个子库,健全核查名录。按照省委编办反馈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交叉评估得分排序名单,建立事业单位核查名录库,按照不低于同级事业单位总数3%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事业单位名单;办理市、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证,将持证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单,邀请人大、政协、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党校等方面领导、专家,建立事业单位核查人员库,按照“核查必须2人”的要求,随机抽取核查人员。

规范三项流程,明确核查程序。事前下达核查通知,以行政文书的方式告知事业单位核查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由事业单位做好准备。事中进行实地核查,在事业单位核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核查人员赴核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事后形成核查意见,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记录及问题整改意见书》,核查人员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双方签字确认,核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坚持销号管理,持续跟踪督办。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销号管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不断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