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为“刚”聚保障之“力” ——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综述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8-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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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9年8月5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部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党内基础主干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立下了规矩,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

《条例》颁布两年来,安康市机构编制系统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作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保障机构编制重大决策落实的重要抓手,以政策法规宣传、法制体系建设、法规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为重点,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目标迈进。为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展示市、县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成就,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机构编制网将对市、县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取得成效及经验做法进行连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开创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普法、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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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为“刚”聚保障之“力”  
——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综述


安康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将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作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保障机构编制重大决策落实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执法必严。


以学法普法为重点,推动法规制度“内化于心”

以开展“法规制度落实年”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虚功”实做。一是注重抓统筹,提升推动力。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编委会会议、“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懂法。二是注重抓培训,提升知晓率。将《条例》纳入市县党校新提拔县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同时,市县编办系统还通过举办“干部讲堂”等形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晓率。三是注重拓载体,扩大影响力。创新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网络、进课堂、进报刊、进作品“五进”活动,先后在《安康日报》“安康先锋”微信公众号、“安康机构编制网”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定期推送《条例》原文及释义,刊发《条例》政策解读,举办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线上知识测试和线下知识竞赛;制作了全省首部《条例》宣传动画,为《条例》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宣传氛围。


以尊法护法为基础,推动法规制度“固化于制”

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使之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一是致力法规制度配套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党管机构编制的新要求,制订了《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安康市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委编办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研究草拟了《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安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机构编制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致力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编制统筹调剂使用等创新管理办法,优化编制标准支撑,已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和市县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标准,印发了《关于动态调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的通知》等配套机制文件。三是致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推动有力、落地生效。


以守法用法为准则,推动法规制度“外化于行”

强化“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核、论证程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设置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强化机构编制动议事项调研论证。不断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调查研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事前精心制订调研方案,查阅政策法规依据,梳理动议单位机构编制变化情况,了解外市同类机构编制事项;事中围绕动议事项涉及的机构编制沿革、机构运行现状、动议调整依据、调整风险评估等方面,采取集中座谈与个别交流、听取汇报与问卷调查、资料印证与实地感观等相结合的方式,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事后及时收集整理调研资料,研判动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调研汇报,实现机构编制动议事项一事一议、一事一案,做到整个论证环节可追溯、据可查。据统计,仅上半年,市委编办围绕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开展的调研次数就多达55次,为党委、编委决策提供系统、全面、可行的依据,真正以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大力整合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先后对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水利等领域下属业单位进行整合,对机构整合后的事业单位,收回重复设置的领导班子、综合科室等岗位所占用编制,对任务不足、职能转移、职责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三是创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通过履职评估考核,整合职能类同或相近、工作任务不饱满、业务活动单一的事业单位5家,撤销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承担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消失和职责任务严重萎缩的事业单位15家,核减收回相应编制,为改善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因职责任务增加、长期超负荷运行的7家事业单位核增编制27名,构建有建有撤、增减平衡的机构编制“活蓄水池”。


以监督检查为保障,推动法规制度“执法必严”

把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过程中的前置性、基础性作用。一是将规范性文件涉及机构编制内容合法性查在“源头”。对各部门起草或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涉及有机构编制内容的必须经市委编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审核“前置化”,通过此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将机构编制问题建在“账上”。建立了《市级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按违规问题和政策性超编问题完善台账内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采用“市县联合、交叉督导、现场观摩”模式调研督导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问题清单73条并限时整改,有力促进基层工作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是将机构编制督查触角延伸到“末梢”。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三定”规定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市累计组织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77次,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情况评估27次,发挥监督合力,联合市审计局深化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扩大审计范围,丰富督查工作手段,去年全年共审计部门32个、县区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