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近日,市委编办印发通知,对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优化方式。针对往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出现的表述错误、内容缺项等问题,认真梳理,优化流程,提出要求,明确内容、程序、方法和操作流程,要求凡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报告,按照“下载资料、据实填报、网上提交、信息预审、网上公示”六个环节,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在“陕西登记管理网”上依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夯实责任。通知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对年度报告公示负有直接责任,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年度报告书》和相关表册;举办单位负有审核审查主体责任,加强保密性审查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登记管理机关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提交并报送纸质资料,确保服务对象“只跑一次”。
严明纪律。此次年度报告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逾期报送的系统将列入“异常名录”。年报结束后,省上将组织交叉评估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对报告事项不认真、不准确、不全面的,涉及秘密内容、秘密信息、固定表述错误、引用中央领导讲话不严谨不准确等常识性错误的将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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