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机构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但“改革永远在路上”。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基层多个领域改革,在机构改革后陆续部署并加快推进。市委编办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姿态,积极发挥相关改革主责或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十个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步伐加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18年四季度中央和省上安排以来,市委编办先后完成了五个领域机构编制事项摸底调研、全省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的研究反馈和牵头召开涉改部门座谈会等工作。2019年11月,我省《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市委编办当月召开全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确定汉阴县先行试点,并成立了改革专班,三名县级领导牵头对相关领域和县区改革进行研究和指导。12月底,省委编办同意《安康市汉阴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改革试点工作立即全面铺开。同时,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挂牌在2019年底全部完成。当前,市委编办一方面加强汉阴县改革试点的总结,另一方面注重与五个领域主管部门对接,加快研究制定市本级五个领域执法机构整合组建方案,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努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力量工作取得阶段成效。2019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市委编办发挥牵头作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就五个方面26项重点改革任务逐一细化。工作推进中,市委编办既发挥主责,落实10项改革任务,又牵头抓总,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按照改革要求,截至目前,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办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等5项任务全面完成,镇办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等14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镇办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等5项试点任务全部启动。列入2020年计划改革任务的建立健全镇办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和清理、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规定等2项任务正加快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在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改革工作后,市委编办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和功能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通过完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医保经办机制,组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市政园林服务机构,调整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应急管理等机构职能,不断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益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按照“政企分开、先易后难”原则,完成了市生产资金管理局、市香溪印刷厂、市环境工程设计院等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用好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为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动力。
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委编办把落实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和法治安康建设的抓手,联合市司法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发了《关于明确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明确了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编制配置和原有编制及工作人员划转转隶的原则、办法和要求,做到了专编专责。各县区《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全部批复,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实施。对全市139个镇办财政审计所机构编制现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对我市镇办单设财政审计所的问题,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政策支持。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了《关于调整和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联合市财政局转发了《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指导县区有序推动落实。
街道体制改革积极开展。2020年1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印发《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编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转发了省上实施意见,明确了汉滨区委、区政府改革作为责任主体,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并做好改革方案的审核和业务指导,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对十项改革任务,市委编办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按时高质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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