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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同新调研恒口镇(试验区、示范区)小城市综合改革培育试点工作

作者:刘伟来源:发布日期:2019-09-0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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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市委编办正县级督查专员薛同新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围绕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机构编制服务工作事宜进行调研,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是我省4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之一,2016年,恒口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改革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恒口试验区被赋予了县级管理权限,实行市直管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示范区、试验区、恒口镇三位一体,高度融合;人、财、事权相对独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薛同新一行先后深入恒口试验区卫健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统征中心、飞地园区等单位实地了解机构职能运转、人员编制管理、审批便民服务等工作情况。在调研座谈会上,薛同新听取相关汇报和建议后指出,恒口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改革试验区挂牌运转以来,发扬了敢闯敢试、敢于创新、敢为人先、善作善成的改革精神,呈现了“改革创新路,体制添活力”的良好局面,下一步,要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为全省试点推广提供“恒口方案”。薛同新强调,围绕下一步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好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要处理好工作关系。在现有的试验区、示范区、镇“三合一”的基础上,要优化对上、对内、对下的工作机制,理顺对市、对区(汉滨区)、对镇三个关系。二是要找准机构编制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恒口试验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立足于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试验示范、有利于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成为激发恒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恒口试验区机构职责、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在编制和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切实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