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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个“到位”调整理顺镇办财政管理体制

作者:王卓来源:发布日期:2020-05-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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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新型镇办财政管理体系,市委编办立足部门职责,着力做到三个“到位”,为镇办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和调整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管理体制调整到位。调整镇办财政所为县区财政局派出机构,实行县区财政局与镇办双重管理、以县区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是继2015年镇村综合改革之后,全省部署的又一次涉及基层财政管理运行体制的改革。市委编办围绕财政所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等改革任务落实,聚焦改革政策,立足市情,从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制定和报批程序等方面统筹、有序、稳妥推进改革,突出了镇办财政管理体制顺畅、职责清晰、监管有力的改革重点。

职能职责赋权到位。镇办财政是我国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础层级,担负着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的艰巨任务,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市委编办着眼于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等方面,调整、完善镇办财政所职能职责,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管理,强化了对各类涉农资金的监管,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服务。

运行机制建立到位。在理顺镇办财政所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赋权明责、配备领导、核定编制的同时,市委编办立足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匹配的工作运行机制,指导县区积极探索“上派下挂”、“系统内交流”等干部业务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升镇办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有机构履职、有平台激励、有专业队伍干事。